【香港商报网讯】记者卢伟、通讯员杨创涛、章婷、庄娘凌报道:欠租百万却迟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以物抵债。近日,大亚湾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13年10月,大亚湾某建筑工程公司向某机械设备租赁部共租赁了2台塔式起重机、52套标准节、5套扶墙,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并约定按月支付租金,但该工程公司未按期交付租金。多次催要无果,该设备租赁部向大亚湾法院起诉,要求工程公司支付租赁费及违约金。法院于2017年依法判处:工程公司支付租赁费、违约金等共计约217万元。
判决生效后,工程公司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后法院依法启动执行程序。通过对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承办法官发现该被执行人名下有5台塔式起重机等财产。依据规定,法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对该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竞买导致流拍。后申请人请求将这5台塔式起重机作价抵偿部分债务,获得法院支持。
6月11日上午,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局干警一行冒着大雨奔赴执行现场。见到执行干警一行人“阵仗”颇大,工地工人上前阻挠,并以未接到被执行人通知为由,拒绝让干警和申请人带塔吊出场。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沟通几经波折,执行工作才得以开展。随后,专业拆除人员立即进场投入工作,运输队车辆有序进入工地,吊车将塔吊的部件一件件拆卸并装入货车,执行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直至下午3点,拆除拉运工作顺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