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暴徒是法治應有之義

2019-06-26
来源:香港商报

  郭文緯

  任何不帶偏見之人,隻要看過6月12日的公眾示威電視直播,都會意識到,大多數示威者都隻是想表達自己聲音的和平示威者,然而有一群人卻對員警發起暴力襲擊,明顯試圖仿效台灣「太陽花運動」。電視廣播清楚顯示,情緒激動的暴民有的手持尖利的長鐵管持續衝擊警戒線,有的則不斷朝警方扔磚塊。大家都能明顯看到受傷的員警臉上留著鮮血。

  有示威者暴力襲擊

  反對派政客卻反過來批評特區政府,並煽動民眾向政府進一步施壓,這是極為無恥的行為。

  正如律政司司長指出,警方或行政長官對暴亂的描述不會影響檢控和司法程式。法官會根據法庭上呈現的證據判定相關情景是否符合暴亂的法律定義。因此,行政長官或警務處處長是否撤回他們的描述,都不影響警方的調查和律政司的檢控工作。況且,警務處處長已明確表示,他的騷亂描述僅針對立法會大樓前發生的醜陋場麵。

  反對派甚至無恥地指責員警對「和平」示威者過度使用武力!假設持尖銳鐵枝衝擊員警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紐約,員警會作何反應?我猜員警會毫不猶豫地抽出武器,把攻擊者擊倒。相比之下,香港員警在麵對切切實實的嚴重人身安全威脅和保護立法會大樓不被入侵時,僅使用催淚瓦斯和橡膠子彈,這是人道且極為克製之舉,無疑符合國際警務。

  更可惡的是,反對派竟恬不知恥地要求行政長官命令警方釋放所有被指控的暴徒,並使他們免於律政司的檢控。難道他們不知道,若行政長官答應了,就違反了司法獨立的原則(司法獨立是香港法治的基礎),而且可能犯下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

  暴徒所乾犯的嚴重傷人和暴動罪都一一被拍攝下來,多名員警亦因此遭受嚴重損傷。他們竟然還膽敢要求當局赦免自己的罪行!果真如此的話,法治和公義何以彰顯?最重要的是,包括反對派在內的普羅大眾均認同法治乃香港的首要核心價值,而法治精神的其中一個基本原則是檢控權及司法係統的獨立性。因此,任何乾預司法係統正常運作的人士,不論貧富貴賤,足以乾犯嚴重罪行。

  不能妨礙司法公正

  此前有一個很好的先例。涉案人劉夢熊於2013年受到廉政公署調查。他當時致函時任行政長官梁振英,要求他阻止廉署調查牽涉他在內的一宗詐騙案。他最終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判處18個月監禁。現在警方應該立案調查曾要求林鄭月娥釋放被捕示威者的人士。

  就像旺角暴亂中的滋事分子一樣,近日參與示威的暴徒有許多是「港獨」支持者,他們已被洗腦,誤以為要達到目的隻能訴諸暴力。所以當務之急是要嚴懲這班「港獨」分子以儆效尤,藉此威懾不法之徒。

  6.12當日出現的暴力程度比「佔中」有過之而無不及,原因可能是「佔中」審訊案中的肇事者獲得輕判。若果是次暴亂的滋事分子獲得赦免,我不敢想像下一次的暴力衝突會發生什麼事。

  然而,為法治帶來極大挑戰的事件莫過於上周末圍堵警察總部的示威活動。示威者堵塞總部所有出入口,向警員擲雞蛋及毀壞總部前方的一道牆,讓全世界都誤以為香港是個無法無天的亂城!國際社會正密切留意特區政府如何處置這些目無法紀的不法之徒。

  事件中,警方保持理性克製,因為他們深知示威者圍堵警察總部,目的是挑起衝突,誘導警方以6.12當天的力度來應對示威,以便這一幕胡鬧的街頭抗爭在20國集團峰會期間直播,向出席峰會的國家主席習近平施壓。

  警方必須在適當的時候果斷執法拘捕主要滋事分子,這不僅可以贏得社會的尊重,亦可為近日維持治安而承受巨大輿論壓力的警員振奮士氣,同時避免暴徒扭曲香港法治,並且令年輕人誤以為要達到目的就必須走上街頭抗爭,以香港的治安作為籌碼胡作非為!

  (註:作者郭文緯曾任副廉政專員,現為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客座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本文的英文版原文刊登於《中國日報香港版》評論版麵。)

[责任编辑:肖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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