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社團聯會副理事長鄧開榮
剛過去由「民陣」發起的遊行結束後,大批暴徒喪心病狂圍攻香港中聯辦,期間除了塗污中聯辦外牆及標牌、試圖衝進辦公大樓,以及用黑漆噴塗牆外閉路電視外,有人更惡意挑戰中央政府權威,有計劃地向辦公大樓門口懸掛的國徽投擲黑色油漆彈。暴徒任意橫行,侮辱國徽,嚴重破壞和衝擊了「一國兩制」的底線,是可忍孰不可忍,香港警方必須將暴徒繩之於法,絕不能姑息。
事實上,過去個多月來,特區政府和普羅市民都以最大耐性包容反修例人士的意見,但情況反而愈來愈瘋狂失控。所謂「和平示威」早已變質,大小社區都成為暴徒的「亂港遊樂場」,如今他們甚至衝擊中央駐港機構安全和侮辱國家主權,令人震驚震怒。
必須重申,香港回歸祖國時,《國旗及國徽條例》和《區旗及區徽條例》於1997年7月1日即生效,就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使用和保護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訂定條文。當中明確指出,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畫、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及監禁3年。
國徽之所以備受尊重,皆因國徽是由國家正式規定代表本國的標誌,以其特有的樣式、顏色和圖案,反映出國家的統一與主權,也反映出民族的團結與尊嚴。當暴徒公然污損國徽,意味他們處心積慮向中央主權及全國同胞宣戰。香港社會各界必須強烈譴責這群眼中只求一己「無限自由」,卻不尊重家國觀念的暴徒,只有堅決支持警方執法緝兇,才能共同守護「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