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業成獲委任臨時警務處副處長 負責處理大型公眾活動

2019-08-09
来源:香港商报网

 

  劉業成 資料圖

  【香港商报网訊】警方公布,委任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担任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職位,即日(9日)生效。

  該編外職位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警務處處長處理大型公眾活動及策劃未來多項大型行動,包括國慶70周年相關的慶祝活動等。

  據報道,他將與現任副處長(行動)鄧炳強及副處長(管理)郭蔭庶分工,負責部分管理及保安行動工作,料協助處理反修例觸發的示威衝突的行動部署。據了解,劉業成仍在放退休前休假,故他回巢只是延長職務,按慣例延任為期約六個月。

  以下為公報全文:

  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劉業成獲委任一臨時警務處副處長(特別職務)職位,即日(八月九日)生效。該編外職位的主要職責為協助警務處處長處理大型公眾活動及策劃未來多項大型行動,包括國慶70周年相關的慶祝活動等。

  根據公開信息,劉業成于1984年加入香港警隊,擔任督察。此后從事于刑事調查、訓練、人事管理、行動指揮、政策制定及行動支援等工作。2002年至2003年,劉業成借調香港機場管理局,肩負監察香港國際機場航空保安服務的職責。2006年,晉升為香港警隊總警司。2010年,晉升警務處助理處長。2013年,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2016年10月,晉升為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據香港媒體報道,劉業成于2018年11月從香港警務處退休,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一職由鄧炳強接棒。報道稱,劉業成曾駐守多個政策部及行動崗位,統領多次大型執勤行動。2005年,時任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的劉業成參與應對世貿會議韓農示威騷亂。2014年任行動處長時,劉業成曾參與應對非法“占中”,其后負責統籌檢討工作,為日后制定新部署。在旺角暴亂的處置中,他曾擔任臨場戰術顧問。

  記者注意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布的“新聞公報”中,劉業成回歸后的職務有“特別職務”的標注。香港警察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特別職務”是指專職負責指定工作的職務,過去在香港警隊總警司級別以下曾經有過,但在總警司這個層級是前所未有的。他告訴記者,這次警方針對由“修例”所引發的所有大小型示威事件而進行的行動叫“踏浪者行動”,劉業成就有可能是踏浪者行動的最高指揮。

  劉業成服務警隊的首十年,主要在警區及總部負責刑事偵查工作。1994年起,他先後調任訓練部、人事部、警察公共關係科、港島總區行動部、九龍城警區、油尖警區、資訊系統部、水警總區及監管處。2000年至03年間曾借調香港機場管理局,負責監察香港國際機場航空保安服務的工作。

  劉業成在行動指揮方面經驗豐富,2005年任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曾參與應對世貿會議韓農示威騷亂;2014年担任行動處處長應對违法「佔中」,拍板成立「總區應變大隊」及引入水炮車;2016年年初的旺角暴亂,他亦帶領落實多項檢討,如安排戰術教官到現場提供意見;2017年統籌國家領導人視察香港的保安工作,去年11月開始退休前休假。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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