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8月5日有人發起全港所謂「三罷」及7區集會,期間多組交通燈受損,兩男疑於當日清晨破壞交通燈電纜,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昨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1月13日獲准,以待政府化驗所報告及進一步法律意見。兩人仍獲准擔保候審。
兩被告為裝修工人辛惠霖及設計師王潤琦,同被控於上月5日在新界大圍獅子山隧道與大埔道大圍段之十字路口,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港府的交通燈電纜。
辯方稱,因兩人工作及社交關係,故申請將原本每周3天往警署報到改為2天,辛另申請改往黃大仙警署報到,又冀剔除宵禁令,惟遭裁判官拒絕,並獲准每周3次到就近警署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