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八駿
有一種觀點:香港居民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包括警員使用暴力,因此,長逾一百天的反修例社會運動必須尋求政治解決;政治解決除了盡量滿足反修例者的政治訴求外,必須與反修例團體和人士展開對話。
坦率地說,這樣的觀點是主觀臆想。
第一,反對特區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的示威遊行,早已蛻變為「黑色革命」。也許有人是從緩和對抗氣氛的角度考慮,至今,或者以「社會紛爭」的中性名詞來稱呼,或者不得已稱「暴力事件」;然而,不爭的事實是,從「反送中」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拒中抗共」政治勢力在一百多天裏喊的政治口號顯然爭取「港獨」。黑衣蒙面暴徒攻破立法會大樓肆意破壞,圍攻警察總部和各地區警署猖狂挑釁,衝擊中聯辦大樓、塗污國徽、塗寫侮辱國家和民族的字句,侮辱或焚燒國旗,癱瘓香港國際機場運作,嚴重阻礙鐵路、巴士等公共交通,這一系列行為,怎能以「社會紛爭」或「暴力事件」來輕描淡寫?
不是紛爭或暴力 而是「革命」
第二,香港相當多居民不加區分地反對一切暴力,是缺乏現代治理常識的幼稚表現。香港的法治,包括警員使用武力來執法。面對黑衣蒙面暴徒喪失人性的施暴,警員怎麼可能不使用武力。唯一擁有合法使用武力的,就是警員。不能不指出,對警員使用武力遏止黑衣蒙面暴徒施加「最低武力」的限制,是「黑色革命」呈現恐怖主義特徵的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換言之,如果警員獲充分授權相繼使用適當武力而不是所謂「最低武力」,那麼,幾千名黑衣蒙面暴徒很可能已被制服,暴亂很可能已被平息。
第三,「黑色革命」旨在奪取香港特別行政區管治權,進而謀求「港獨」「拒中抗共」政治勢力揚言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為此,他們中間的激進分子不惜「攬炒」。
止暴須適當武力 非最低武力
所謂「攬炒」包括三層目標。一是企圖與香港這座城市「玉石俱焚」。二是企圖與香港的既得利益者「同歸於盡」。三是企圖嚇走一部分既得利益者,在香港各行各業騰出位子,讓年輕人接位。
然而,根據有關民意調查,「攬炒」者又把「攬炒」寄託在三個假設性前提上。一、他們大多不相信中央和特區政府會以極端手段鎮壓。二、他們普遍認為中央政府比香港更難承受「攬炒」的代價,因為,採取極端手段鎮壓,將引致國際制裁,內地的損失會超過香港的損失。三、他們普遍相信西方國家的支持和美國對待中美貿易談判的態度,會迫使中央讓步。
因為相信中央不可能採取所謂極端措施而可能讓步,黑衣蒙面暴徒的暴亂愈益囂張。試問:如果不以事實來給他們以教訓,他們怎麼可能罷手?毋須贅言,溫良恭儉讓的對話,不僅不可能令「拒中抗共」政治勢力清醒,相反,他們中間更多人會支持暴徒甚至加入暴徒行列。
必須指出,在特區建制成員中不乏對暴亂的綏靖主義情緒和觀點。持有這種情緒和觀點者,或者視中聯辦大樓被衝擊、塗污國徽、侮辱和焚燒國旗為「小事」,或者稱再等等看暴徒是否更嚴重地破壞香港社會秩序。在這樣的綏靖氣氛裏,尋求與反對派建立對話平台,不啻緣木求魚。
9月4日,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在回答記者關於中央是否認為現在香港的局勢適用香港緊急法來處理,以及中央有沒有設定一個解決事態的最後底線的問題時指出:「當前,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急迫的任務仍然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我們也注意到許多團體和市民都紛紛呼籲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來止暴制亂。比如制定禁止蒙面法等,盡快恢復社會的正常秩序。」「至於您說到的中央有沒有針對香港的事態設定最後期限的問題,我想,中央跟香港全體市民的願望是一致的,那就是希望香港盡早結束亂局,恢復秩序,這一天到來得越早越好。因為只要香港多亂一天,香港市民就要為此付出一天的代價。」
面對暴徒「攬炒」而變本加厲地施暴,特區政府必須動用一切手段盡快止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