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广三百货旁的地下道“连侬墙”遭人撕毁上面的海报,警方逮捕大陆籍胡姓男子,台中地检署依毁损罪对胡男予以缓起诉,谕令缴交3万元(新台币,下同)处分金和接受“法治教育”,今(28日)处分完毕后,台“移民署”将胡男带往桃园机场并强制出境,管制他5年内不得来台。
台中市美村路地下道连侬墙昨天被35岁的胡姓陆客毁损,台中市警方搜集人证物证后,全案移送法办。
台中地检署今天表示,审酌胡男犯案后有悔意,检方谕知将缓起诉处分,裁定捐款3万元给公益团体、接受一场“法治教育”,并限制出境;在缓起诉案件侦结前,须每日到台中地检署报到。
移民署晚间指出,检方处分完毕后,将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18条规定,于今晚强制胡男出境,并管制其于5年内不得再度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