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方声称发现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检控书中,“军火库”案5嫌犯姓名被写错……
5名香港暴徒被控于2日在湾仔某建筑内藏有爆炸品,案件4日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不可思议的一幕是,辩方声称发现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检控书写错被告姓名,最终所有被告获当庭释放。据《星岛日报》报道,4日当晚19时开始,有过百名防暴警察在法院外进行戒备,等候获撤销控罪的被告离开法院。至晚上20时,各被告走出法院,再度登上警车被捕。
被告走出法庭,警方在旁戒备。(图源:香港《头条日报》)
被告离开法院登上警车。来源:《星岛日报》
据控罪书描述,5名被告依次为21岁男子郑锦辉、22岁女子杨泳茹、24岁男子丘建威、21岁莫礼滔,以及19岁黄建棋,此五人涉嫌在湾仔坚拿道西10号冠景楼4楼F室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其中包括59瓶汽油弹、79瓶半制成汽油弹以及伸缩警棍、胡椒喷雾、防毒面罩等物品。
然而,4日开庭后,辩方声称控方呈交的律政司同意检控书写错被告名,中英文控罪内容不同,“并非有效文件,根本无理据继续检控程序,应即时释放所有被告”。随后,裁判官判定此错误导致整个聆讯无效,下令控方需要在下午18时前决定如何处理,结果所有被告在限期过后被当庭释放。
为此,香港警方针对该局面部署了再度拘捕行动。据香港“东网”消息,当时大批防暴警察抵达东区法院外,有部分进入大楼地下,气氛一度紧张。晚上20时许,有3名被控男子在其同伙撑伞遮蔽下离开法院,随即登上警车。据了解,警方较早前也已带走另2名疑涉案人士,他们当庭释放后于法庭外再次被捕。据悉,案件将尽快重新提讯。
逾百名防暴警察法院戒备。来源:《星岛日报》
警察在法院外等候嫌犯,以再度拘捕是否合乎规范?4日晚,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前主席陈祖光表示,在提堂时,一般都会有警察在法院内外等候,以应对提堂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因此今晚警方在法院外等候并不是个案,是完全合乎规范的。陈祖光说,该案是由于检控书出了错误,只需要重新出一份正确的材料再行检控就可以。
此前,外界对香港司法机构“抓了就放”的“怪象”早有很多质疑,这次的案件更是引发诸多猜测。对此,陈祖光明确向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表示:“检控书为什么出错,他们(检控专员)怎么去做的,我们很难猜测。但根据我从警四十多年的经验,理论上是绝不可能出这种错误的。”陈祖光说,按照香港的法律,对于一些比较严重的案件,会由律政司的检控专员来出具检控书,这些检控专员都是经过专业训练的律师,对法律很有研究,出这种低级错误的概率非常低,因此,让人很难不怀疑此事是有人故意而为。
来源:环球时报-环球网/范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