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國台辦昨天舉行新聞發布會,邀請發改委、科技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詳細介紹「26條措施」中涉及為台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措施。
國家發改委外資司副司長鄭持平表示,大陸仍是台商最具投資價值的市場;陸方歡迎台資企業利用大陸市場提高技術創新能力。鄭持平表示,今年以來,大陸通過頒布《外商投資法》,放寬市場准入和加大投資促進力度,為包括台企在內的各類市場主體扎根大陸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同時,大陸加快經濟轉型升級、提升供給質量和水平,促進形成強大消費市場,這為包括台企在內的各類企業創造了更多的發展機遇。
鄭持平強調,「我們對台資企業參與大陸重大裝備發展、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等一視同仁,同等對待。」目前,已經有一些台資企業積極參與其中,享受到了增值稅全額退還等政策優惠。
國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也介紹,銀保監會已經出台和正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將平等對待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發起人按照相關規定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積極促進兩岸青年交流
科技部港澳台辦公室副主任徐捷介紹稱,2015年以來,已有20個省市設立了76個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涵蓋園區、學校、創業孵化器、企業和社會團體等各類平台,逐步成為兩岸青年交流的重要橋樑和台灣青年來大陸實習就業創業的重要載體。
他強調,鼓勵海峽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和示範點申報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是為了進一步為海峽兩岸科技企業構建良好的成長生態,為兩岸青年人才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促進兩岸先進技術成果轉移轉化,培育兩岸經濟發展新動能。
針對台灣居民明年1月1日起可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有關政策對台胞適用人員的考慮十分周全,對在大陸參保台胞實現了全覆蓋。對在大陸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台胞,大陸各級財政都將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財政補助,保障參保台胞的社會保障水平。台胞如果不選擇在大陸和台灣雙重保險,可以憑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