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周偉立報道:警方昨於社交網站表示,自去年6月至本月初,共接獲1678宗與反修例示威有關的投訴,當中1109宗屬「須知會投訴」,即由第三者作出,當中大多是根據媒體報道或網上資料進行投訴,約700宗個案由17人提出,其中170宗投訴更是由同1人提出。警方指,顯示有人提供範本發動網民作出一式一樣投訴,最終製造出大量投訴現象,只有餘下的569宗屬由當事人提出的「須匯報投訴」。
警方投訴警察課高級督察黃長興指出,跟進投訴時會按既定程序調查,並根據投訴人提供的資料聯絡,絕大部分並非事件的當事人,而是根據媒體報道或網上資料進行投訴,甚至連事件、時間、日期或地點也未能提供,增加了調查困難。
對於有關現象,有議員指這顯示投訴數字未能反映事實,是有人斷章取義,企圖利用假消息製造假象去誣衊警察,並非基於事實真相,而是別有用心地製造仇警現象,再發動網民進行大量不必要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