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過近兩年,華海藥業“毒素門”事件仍在發酵。
5月13日晚間,華海藥業發布公告稱,山德士及其下屬六家公司因公司供應的纈沙坦原料藥的雜質問題,向中歐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請提出賠償總額約1.15億美元,約人民币8億元。
受仲裁事件影響,公告次日,華海藥業股票暴跌。截至5月14日下午收盤,跌幅超8%。
時間財經注意到,上月中旬,華海藥業第二大股東周明華因個人資金需求擬減持2644萬股,以5月14日收盤價26.93元/股計算,市值逾7億元。實際上,在2018年“毒素門”事件發生前夕,周明華就曾在公司股價高位時減持121.87萬股,成功躲過了接下來的暴跌行情。
除周明華外,當前亦處于減持期的還有華海藥業股東翁震宇,此次減持計划為清倉減持。由于翁震宇是華海藥業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陳保華的親屬,與陳保華為一致行動人。
“毒素門”事件后遺症
5月13日晚間,華海藥業公告稱:近期,山德士公司及其下屬六家公司因浙江華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供應的纈沙坦原料藥的雜質問題,認為公司違反了與其簽訂的《框架供貨協議》項下的義務導致其遭受損失,向位于德國漢堡的中歐仲裁中心提起仲裁,請求公司賠償山德士因雜質事件所遭受的所有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已發生的,以及部分未來可能發生的損失(其中主要組成部分為因該產品的銷售損失所導致的利潤損失約6840萬美元)。山德士提出的未經第三方核實的賠償總額約1.15億美元。
華海藥業表示,自纈沙坦事件發生以來,積極與客戶溝通解決補償相關事宜;公司與除山德士外的其他大部分客戶已達成共識;目前,上述仲裁案件實體審理尚未開始,仲裁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亦無法准確判斷對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公司將聘請專業律师團隊代理應對該仲裁案件,在尊重客觀事實、分清雙方責任的基礎上,尋求公平合理的解決方案。
華海藥業是全球纈沙坦原料藥的主要供應商之一。纈沙坦原料藥主要用于治療輕、中度原發性高血壓。
2018年7月5日,歐盟藥品管理局發布公告,稱中國一藥業公司生產的纈沙坦原料藥被檢測出含有一種N-亞硝基二甲胺(NDMA)的致癌物雜質,決定對該原料藥展開評估調查,並要求召回采用該原料藥生產的纈沙坦制劑。
緊接着,因原料藥含有毒雜質亞硝基二甲胺而卷入漩渦中的華海藥業,于當年7月9日宣布暫停纈沙坦生產。公告稱,考慮到該雜質的基因毒性風險,公司在發現該情況后立即停止了現有纈沙坦原料藥的商業生產,對庫存進行了單獨保存,暫停所有供應。
之后,因華海藥業產品檢出NDMA而停售召回,波及下游制劑企業的范圍甚廣。包括德國、意大利、芬蘭、奧地利在內的20多個歐洲國家根據EMA的決議,召回含有華海藥業纈沙坦原料藥的制劑產品。美國主要的仿制藥廠商Major、Solco和Teva,包括原研廠商諾華集團旗下的仿制藥子公司山德士,均因使用華海藥業的纈沙坦原料藥而召回。
此外,一些美國市場消費者因在纈沙坦原料藥的未知雜質中發現含量極微的基因毒性雜質(NDMA)事件,認為華海藥業等60名被告存在欺詐性隱瞞、違反合約、疏忽、不當得利等行為,而陸續向美國各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上述案件已合並為集體訴訟,均尚未進入實體審理。就已知情況,上述案件訴請金額已逾1.34億美元。

對此,華海藥業表示,上述訴訟案件實體審理尚未開始,訴訟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亦無法准確判斷對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由于纈沙坦案件被告眾多(目前已有大約60家公司被列為被告),法院最終裁決的金額也不等于公司及其三家子公司所需承擔的金額。
二股東“精准減持”?
受“毒素門”事件等因素影響,華海藥業公司近兩年業績堪稱暴跌暴漲。年報顯示,2018年,華海藥業歸屬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僅1.08億元,與2017年同比下滑83.18%。2019年,華海藥業實現營業收入53.88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5.76%;實現歸屬于母公司的淨利潤5.70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29.78%。
于此同時,公司股價也從2018年5月的高位暴跌,一度跌破10元/股。近期受疫情等因素影響,股價回歸到30元/股區間。


值得注意的是,在仲裁事件公告之前,華海藥業發布了第二大股東周明華減持公告,而競價交易減持期間,恰好也在仲裁事件公告之前。
4月14日,華海藥業發布公告稱,股東周明華先生因個人資金需求,計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擬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過2644萬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競價交易減持期間為5月11日至11月10日。
實際上,在“毒素門”事件爆發前,周明華就曾對持有的華海藥業股票進行了減持。
2018年7月6日,華海藥業公告稱,持股比例佔公司總股本19.36%的股東周明華在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7月4日,通過集中競價方式實際累計減持公司股份為121.87萬股(不計算減持期間的轉增股),佔總股本的0.11%。

當前,亦處于競價交易減持期間的還有華海藥業股東翁震宇。翁震宇為華海藥業控股股東陳保華的一致行動人,此次減持計划為清倉減持。
據華海藥業去年12月底公告,2020年1月16日至2020年7月14日期間,擬通過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規允許的方式減持其所持有的1701.4244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數的1.29%。

由上不難看出,華海藥業二股東減持計划“恰好”在“暴雷”事件公告時間之前。那麼,華海藥業究竟是哪天獲悉山德士公司申請仲裁消息的?目前,兩位股東減持具體情況如何?就相關問題,時間財經多次撥打華海藥業董秘辦公室電話,始終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