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者:中央在港设国安机构已考虑成熟 促对接“香港国安法”

2020-05-23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敖雷报道:在今次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发布涉港草案7条措施,拟通本次会议通过决定,就国家安全在香港实施进行立法。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教授陈广汉向本报指出,国安法有利于“一国两制”实施,也有利于促进香港目前民主制度发展,不应将立法“妖魔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田飞龙直言,由中央直接出手完善香港国家安全机制是对香港长达23年都未能完成23条立法的检讨和主动承担责任,对香港特区政府和社会是一种间接“批评”和“督促”,料这种压力会转化成反思契机和动力,他进一步指出,“如果香港社会依然落后于整个国家的安全法制,那么在国家安全事务上会越来越边缘化。”

  香港应做好本地立法和执法配套

  决定草案第四条指出,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田飞龙认为,中央在港设立国安机构已经有成熟考虑。他直言,此次通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直接立法的形式,承担起“一国两制”制度安全的保障责任,是对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长达23年未能完成23条立法的一种间接“批评”和“督促”。他分析指,立法并不取代香港继续完成23条立法的宪制性责任,但是对香港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典型行为进行直接规制,相信对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都会形成很大的压力,并将其转化为反思的契机和动力,去思考如何对接中央的“香港国安法”,包括做好本地立法和本地的国家安全执法配套。

  “如果香港依然落后于整个国家安全法制,那么只能在国家安全事务上越来越边缘化,中央也不得不进一步更多创制规范和权力去管制香港的国家安全事务。”田飞龙强调,“香港国安法”落地一定会吸取此前“国歌法”的教训。

  勿“妖魔化”国安法

  针对市民中有人对“香港国安法”或心存疑虑,田飞龙则坦言,此举是加固和维护了“一国两制”,倘若国安立法长期缺失,会导致国家的主权安和和发展利益持续受到损害,相信通过“反修例”运动,每个人都已看得非常清楚。他表示,国家安全本属于“一国两制”中的中央事权,是“一国”的部分,使得“一国”和“两制”之间形成更加紧密的制度和程序上的连接。他续指,如果说有人认为这违法,可能是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理解都是偏颇的,只理解“两制”而不理解“一国”。

  陈广汉表示,香港一部分人谈及国安立法就“妖魔化”,实际上针对国家安全立法是每个国家都必须去做的。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这两点是“一国两制”在香港要实现的基本目标。他分析说,近几年来从“占中”到“反修例”,出现了社会动荡和暴乱,国家安全立法有利于“一国两制”实施,也有利于促进香港的民主制度发展,更利于经济的稳定繁荣。香港出现的很多暴力事件,早已超出民主范畴,若不加以规范最终出现的结果或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

  填补上国家安全漏洞,香港的明天会如何?陈广汉说,通过将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结合起来,将使“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施更加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朱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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