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表团审议全国人大涉港决定草案

2020-05-26
来源:重庆发布

  重庆代表团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陈敏尔何毅亭唐良智张轩参加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重庆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陈敏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院)长何毅亭,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唐良智,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参加会议。

  陈敏尔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决定草案。决定草案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精神,从国家层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作出明确规定,充分体现了中央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反映了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心声和共同意志。

  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

  决定草案出台十分及时,将有力改变香港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状况,有利于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对于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非常重要。

  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争做国家安全的有力维护者、“一国两制”的坚定实践者、香港繁荣稳定的积极推动者。

  何毅亭说,完全赞成决定草案。香港回归以来,“一国两制”实践不断推进并取得巨大成功,同时香港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也未停息。

  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着眼长远有效防控国家安全风险的治本之策,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具体体现,是依法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的具体体现,是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别行政区行使全面管治权制度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治港、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体现,具有明显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决定的颁布和实施,必将有效规范和遏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为维护香港繁荣稳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

  唐良智说,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决定草案彰显了中央维护“一国两制”方针的决心,顺应了全国人民的期盼,有利于防控国家安全风险,有利于维护香港繁荣稳定、长治久安,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有权力也有责任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需要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构建有关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这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负责,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合法性。

  我们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张轩说,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和内地人民大力支持,香港同胞思稳定、谋发展,香港各项事业不断向前。但“修例风波”以来,暴恐事态蔓延,严重挑战“一国两制”原则底线,严重损害法治,这种破坏国家统一、分裂国家的行径决不能容忍,这种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行为和活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予以防范、制止和惩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定,在法治轨道上解决香港问题,权威不容置疑,符合国家利益,符合香港人民的利益,完全同意。

  会上,代表们纷纷发言,坚决拥护决定草案。大家一致认为,维护国家安全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是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共同责任。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挑战中央权力和香港基本法权威、利用香港对内地进行渗透破坏的活动,都是对底线的触碰,都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决定草案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原则,与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是一致的,必定会有效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有力地巩固和拓展“一国两制”的法治基础、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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