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文
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院副總理韓正上周六接見港區全國政協委員,談及人大正式將香港國安法納入議程,啟動立法程序。韓正在會上表示,確立有關法例是為保護香港市民,令做生意的人有更好的營商環境,市民可安居樂業。
港情況日益嚴峻
法治健全、社會穩定,是任何商業投資活動的決定性因素。正是由於香港維護國安的法律短板始終未能彌補,導致「佔中」「旺暴」、修例風波等政治動蕩接連不斷,並催生變本加厲的「黑暴攬炒」,甚至滋生本土恐怖主義惡行,香港經濟市民福祉受到嚴重威脅。韓正的講話表明,唯有建立健全維護國安的法治機制,清除催生暴力經濟的社會土壤,才能真正維護市民福祉,營造有利的營商環境,市民也才能真正安居樂業。
人大出手立法,維護香港國家安全,不但是急香港所急,更是有理有據。全國人大是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從國家層面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完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合法合理及時,切合香港受恐怖主義侵襲、外部勢力肆意介入的嚴峻形勢,體現了中央依法確保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意志和決心。
韓正在會上形容香港的情況日益嚴峻,街頭暴力及本土恐怖主義亦日益猖獗,成為國家安全的「突出風險」;而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一直沒有落實,中央對國家安全有最終責任。韓正特意指出香港當前的情況已經不是一般風險,而是「突出風險」,意味當前形勢已是危如累卵,到了中央不得不出手制止的境地,如果國安漏洞再不堵塞,分裂勢力、「港獨」勢力、外國反華勢力必將更加猖獗,令香港成為國際政治的角力風眼,繁榮穩定將難有保障。維護國家安全、遏制分裂主義、打擊恐怖主義是國際標準和共識,國安立法更是利國利港利民,香港社會不能再在國安短板下被暴力分離分子和外部勢力蹂躪。
國安立法保障法治秩序
韓正指訂立「香港國安法」,是中央經科學評估後作出的決定,是一個「慎重決定」,立法後對港人的生命財產及安全有更多的保障,保障港人切身利益。確實,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並將有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固然具有穩固的法理基礎,也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但這樣的霹靂手段,肯定會引起社會不少議論甚至非議,反對派及外國勢力更會借題發揮,興風作浪。然而,中央這個決定是經過深入的研判和論證所作出,反對派以及外國的一些反應,都在中央的意料之中,中央也有決心和信心抵禦各種干預和破壞。
事實上,中央謀的不是一時,而是香港的長治久安。香港反對勢力與外國反華勢力全面合流,正向「顏色革命」的目標推進,如果中央不果斷阻止,香港將陷入長期內亂的漩渦,走上衰敗的不歸路。維護國安,其實就是維護香港的繁榮,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去年開始的修例風波,嚴重衝擊本港法治秩序,損害營商環境,市民的安全、權利、自由受到嚴重威脅。「攬炒」已由口號變成事實,在黑暴「攬炒」和新冠肺炎疫情打擊下,本港上季本地生產總值收縮8.9%,失業率亦升至5.2%的10年新高,充分說明沒有法治秩序,沒有穩定的社會環境,經濟發展、市民福祉將無從談起。
中央出手立法,盡快在香港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秩序重回法治軌道,出發點是保障香港廣大市民的合法權益和自由,為香港經濟民生提供更穩固的保障。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維護國家安全,就是救香港,就是保障港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