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馮仁樂報道: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表示,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和基本法決定從國家層面建立和完善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極為必要及迫切。當天,保安局局長及六個紀律部隊部門首長均表示,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則表示,「香港國安法」草案有可能於本月底人大常委會全體會議直接表決通過。
張建宗:香港維護國安法極為必要
張建宗昨於其最新網誌指,「香港國安法」不會影響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高度自治,亦會尊重和保障根據基本法和有關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權利和自由。
他寫道,瑞士國際管理發展學院上周發布《2020年世界競爭力年報》,香港在「法規架構」「商業法規」和「政府效率」均排名全球第一位,「營商效率」排名第二位,再次肯定了香港的制度優勢。不過,受去年發生的社會動蕩及疲弱的經濟表現所影響,香港全球總排名由第二位跌至第五位。這凸顯社會穩定及安全對香港的競爭力及長遠經濟發展的重要性。若再任由鼓吹「港獨」及暴力衝擊的人繼續破壞社會安寧,香港得來不易的穩定發展和經濟成就實難以維持,後果堪虞。
張建宗續指,特區政府已一再指出,所謂「公投」既無憲制基礎,亦無法律效力,但前日有關組織仍然一意孤行繼續舉行所謂「罷工罷課公投」。它們為了謀取政治私利,公然反對國安立法,窮盡各種手段,甚至把公務員和中學生都牽連進去,更有區議員將議員辦事處作為所謂「公投」投票站。這些企圖利用市民、學生和公帑達到政治目的的伎倆,政府固然予以嚴厲譴責,更絕不會視若無睹。
鄭若驊:律政司專設國安檢控部門
昨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發聲明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香港國安法」草案說明清晰指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特區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這些明確規定應可釋除公眾疑慮。「我會率領律政司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
聲明指,全國人大早前通過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安的法律,並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實施,做法完全依照憲制和法律理據。聲明續指,《決定》第四條規定香港特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草案說明提出香港應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而律政司作為其中一個承擔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主要任務的政府部門,亦會成立一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
保安局及紀律部隊正展開籌備工作
昨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香港海關關長鄧以海、消防處處長梁偉雄、懲教署署長胡英明、入境事務處處長區嘉宏以及政府飛行服務隊總監胡偉雄機長表示,全力支持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
李家超更表示會帶領各紀律部隊全面履行應有職責,確保相關法律在香港有效實施,竭力維護國家安全。他說,「每個國家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執行機構,這是每一個負責任政府不可推卸的應有之義。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最佳保障,確保香港長治久安,市民生活太平,社會回復安寧,民生及經濟回復發展,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出香港特區應設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的維護國安委員會,並在承擔執行維護國安主要任務的警務處和律政司設立專職部門。為此,保安局表示會全面配合,並正展開相關籌備工作。
譚耀宗:國安法草案月底或通過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在出席完常委會會議後返抵香港。昨日,他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開會日期及議程由委員長會議決定,目前未知(「香港國安法」)何時會表決通過。他指,本港社會希望早日通過「香港國安法」,令社會盡快穩定下來,一心一意恢復經濟。他又指,根據程序,若人大常委會討論時認為草案內容已成熟,沒太大意見,就可能由委員長會議決定在本月底常委會全體會議上直接表決通過,而毋須三審。
譚耀宗又提到,「香港國安法」草案提到設立駐港國家安全公署,是中央授權直接設立的機構,並不受基本法第22條所限。他認為,現時草案的內容符合香港實際情況,希望港人可以有信心亦期望通過後可以令社會恢復穩定。他續說,未來數日會留意各界建議、意見及看法,如果市民對「香港國安法」立法有意見,可選擇郵寄到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表達,亦可郵寄到香港中聯辦或透過他本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