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強制隔離檢疫延至10月7日

2020-08-21
来源:香港商報網綜合

  政府21日刊憲,將入境香港強制隔離檢疫14天的實施有效期延長1個月至10月7日,並就《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的最新法例修訂及指明刊憲,包括賦權獲授權人員,可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與處理公共衛生緊急事態攸關的資料,以加強追蹤確診個案密切接觸者的工作。

  取消湖北省居民入境限制

  政府指出,就到港人士實施強制隔離檢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是本港抗疫策略的重要一環,考慮到本地和香港以外地區的疫情發展,未來一段日子仍有需要限制跨境人口流動及實施強制隔離檢疫措施,昨日刊憲把《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的實施有效期延長1個月至10月7日。不過,當局指出,延長有關規例的有效期,並不代表現行施加的強制檢疫要求必定會持續不變直至有效期完結。第599C章的條款容許政府視乎疫情發展,收緊或放寬對個別地區來港人士實施的強制檢疫或其他感染防控措施,以配合與內地互認「健康碼」及互免檢疫,以及與其他地區探討「旅遊氣泡」等安排。

  政府亦宣布,因應湖北省疫情持續穩定受控,即日起取消湖北省居民以及曾經到訪湖北省人士的入境限制,這些人將會同其他從內地抵港人士看齊,遵守相關強制檢疫要求。

  目前,本港新增確診個案當中,源頭不明個案的比例居高不下,達約40%,而且廣泛涵蓋各行業和環境,顯示社區有持續的隱形或無明顯臨床病徵的病毒傳播鏈。

  賦權人員追蹤確診個案接觸者

  當局指出,大量確診個案湧現,衛生防護中心的醫護人手遠不足以應付有關工作。現時第599D章的法律框架只賦權衛生主任要求相關人士提供資料,限制了政府內部調配人手進行有關工作的彈性。為了加強接觸者追蹤的工作,政府有需要賦權獲衛生署署長授權的公職人員,協助進行接觸者追蹤的工作。獲授權人員可要求任何人士,提供或披露有關識別和追蹤可能已染病人士的資料,例如外遊紀錄、曾到訪處所或曾接觸人士等。不提供資料或提供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埃塞俄比亞列極高風險區

  此外,政府亦會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規例》(第599H章)下的最新指明刊憲,加入埃塞俄比亞為極高風險地區,要求登上抵港飛機前14日內曾到訪指定地區的到港人士,預先進行病毒檢測並預訂檢疫酒店,生效日期為8月28日,並一直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已在較早時候刊憲指明有關措施適用於9個指明地區,即孟加拉、印度、印尼、哈薩克斯坦、尼泊爾、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非及美國,並因應規例實施以來的實際情況調節相關條件。(記者戴合聲)

[责任编辑:董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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