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加控發表煽動文字罪

2020-09-14 16:14
来源:香港商報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本年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對開擺設街站舉行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在擾亂公眾秩序及拒絕遵從警員命令三罪,昨日再被加控一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將於區院法院處理。控方表示需時準備轉介文件,申請押後至11月17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獲准。裁判官錢禮准許他保釋外出,惟譚上周二在粉嶺裁判法院就另一案件提堂時被拒擔保,現須還柙候訊。

  涉非法集結等3罪應訊

  新增控罪指,譚得志(48歲)於5月24日,在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憎恨、藐視、激起對香港政府的離叛,引起市民間的不滿、離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他另被控於同日舉行一個未經批准的集會、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以及拒絕遵從警員命令罪則指他在同日故意忽略督察陸嘉永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發出的命令,即解散上述受禁群眾聚集。

[责任编辑: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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