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教育局發言人16日表示公布失德教師的學校名稱的做法或許有欠公允的言论,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日(17日)在社交媒體發文,強烈呼籲教育局應該公開失德教師及學校名稱。
梁振英表示,醫生被投訴專業失德,醫務委員會的指定動作是在「紀律研訊舉行日的前一天下午六時刋出」被告醫生的姓名,研訊後懲罰不論輕重,都會公開醫生受罰的決定,這是香港人熟悉的處理專業失德的做法。其他的專業團體都有類似的做法。
梁振英反問,教師呢?教師被投訴,教育局即使已經完成調查,即使查明屬實,即使在發出警告信或譴責信之後,都不會公開教師或學校的名稱。為什麼?這不算是「把家長蒙在鼓裏」嗎?
梁振英指,教育局發言人表示,「對於嚴肅處理失德教師的學校、尤其是涉事教師已經離職的個案,公布有關學校的名稱並不能反映學校的現況,或許有欠公允」。什麼是「或許」有欠公允?把廣大家長蒙在鼓裏,對家長公允不公允? 令廣大家長不斷懷疑自己子女就讀的學校有沒有這樣的教師,對廣大正當教師公允不公允?對沒有出事的學校公允不公允?
「為官避事平生恥」!梁振英呼籲,對香港教育的亂象,教育局應該有切實可行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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