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擬建醫學院,頒發「臨床醫學學士」予中大(深圳)醫學院學生。對此,中大回應指,中大(深圳)醫學院學生畢業時獲中大頒發的,是「臨床醫學理學士」(Bachelor of Science in Clinical Medicine),符合《香港中文大學條例》規程第26條,毋須作出任何規程修改,並不存在繞過立法會。
「臨床醫學學士」本需經修例才能頒發予中大(深圳)醫學院學生,但校方昨(23日)稱已獲內地教育部批准,中大及中大(深圳)將分別頒發「臨床醫學理學士」及「醫學學士」。
中大今日(24日)回覆時確認,中大(深圳)已獲得教育部批准,修畢課程的醫學院畢業生可獲由中大(深圳)頒發的「醫學學士」 (Bachelor of Medicine),作為在內地執業的認可資格。中大(深圳)的醫科畢業生不會自動獲得在香港的執業資格,畢業證書上亦會清楚列明有關學生是來自中大(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