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鑪峰遠眺】香港做灣區「引擎」的條件

2020-10-29 01:14
來源:香港商報

 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之際,中央賦予深圳新定位、新使命:擔當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重要引擎」或「核心引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香港與深圳一起可以做大灣區「雙引擎」。

 的確,大灣區四個中心城市包括廣州和澳門都可以是大灣區建設的「引擎」。四引擎噴氣式飛機較雙引擎的運載力更強、速度更快。同樣的道理,適合大灣區建設。

 香港經濟體積須與廣深匹配

 然而,香港欲成為大灣區建設的一個「引擎」,必須具備三項條件。

 首先,香港的經濟體積必須與深圳、廣州相匹配。香港的本地生產總值已被廣深超越。按三城經濟增長速度推算,差距將不斷擴大。亦即是說,香港即使是大灣區的一個「引擎」,其功率也小於深圳和廣州。

 有人會反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非深圳、廣州所能比,香港僅憑金融市場就能對大灣區發展起引擎作用。

 這就涉及第二個條件。香港要做大灣區「引擎」,必須能夠把其功率無阻礙地及時向大灣區各城輻射。

 在前兩年討論香港能否成為大灣區「龍頭」的時候,我就提出來一個問題:「龍頭」如何指揮「龍身」?上海毫無疑問是長江三角洲一體化建設的「龍頭」,不僅因為上海經濟體積在長三角各城中最大,而且,上海與長三角各城沒有制度性障礙阻止上海把其功率向長三角輻射。香港顯然不一樣,與內地的有形邊界(出入境管制)和無形邊界(意識形態差異),妨礙香港的功率向大灣區其他城市輻射。「龍頭」難以指揮「龍身」,何以做「龍頭」?

 三地融合發展

 把香港在大灣區的位置,從欲做「龍頭」變成欲成為「引擎」,未改變香港與內地制度性障礙。只有切實按照習近平主席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所說,「促進內地與香港、澳門融合發展」,「推動三地經濟運行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香港才可能成為大灣區的一個「引擎」。

 按照2019年2月公布的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三地應於2022年基本完成經濟運行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然而,至今香港特別行政區缺乏相關部署。持續逾一年的「黑色革命」暴亂,固然是嚴重破壞,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也是一個破壞因素。

 但是,特區政府必須樹立香港不得不與內地融合發展的觀念。

 融合發展亦即一體化,可以歐盟經驗為借鑑。歐盟的前身是統一大市場,為實現人、商品和服務均自由流動,有關國家簽署並執行眾所周知的《申根公約》。

 有一種觀點:香港金融中心向大灣區輻射,既可以穿越有形邊界不觸動無形邊界,也毋須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規則、機制銜接或對接。問題是,大灣區其他城市也在發展本地金融業,尤其,深圳在拓展現代金融市場方面被賦予多項優先權。近些年香港金融中心為內地服務,固然是在雙重邊界條件下,也毋須規則、機制銜接或對接,但是,香港欲擴大對內地的金融服務,則必須走與內地經濟融合之路。現成的反面教材是英國脫歐對倫敦金融中心影響,世界上還有多少人相信已不是歐盟一員的英國倫敦金融市場能維持既有地位?

 自覺遵從中央領導

 歐盟的另一項經驗,是成員國必須向歐盟讓渡部分國家主權,成立歐洲議會,設置常設的歐洲理事會主席和歐洲委員會及其主席。粵港澳大灣區是中國的一個區域經濟體,香港自覺遵從中央領導,是她欲成為大灣區「引擎」的第三項、也是最重要的條件。然而,至今一些人仍片面理解「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既欲繼續以己為尊,又欲當大灣區的「龍頭」或「引擎」。

 最後需要再次強調,香港必須盡快建立有效防抗新冠肺炎疫情的體制機制,確保對輸入病例和本地病例的「及時診斷、及時追蹤和及時截斷傳播」,以早日恢復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經濟和人員正常交往。這一點不是香港成為大灣區一個「引擎」的基本條件,而是一項前提條件。疫情終將結束。但是,如果香港一直拖泥帶水地防抗疫情等待疫情結束,那麼,香港怎麼令人相信能建立上述三項條件?(周八駿)

[責任編輯:徐麒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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