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前康樂助理員認收受貸款及索賄 押後兩周判刑

2020-11-10 17:17
來源:香港商報網

 一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前康樂助理員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5項罪名,被告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今年57歲的陸建勳為涉案前康樂助理員,他承認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和接受利益罪、兩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及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罪,而控方則不提證供起訴被告3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罪。

 暫委裁判官陳志輝頒令被告須歸還案中涉及的未經許可貸款7千元,而案件將 押後至11月25日判刑,以待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案情透露,陸建勳在2018年11月13日向署理二級康樂助理員索取一筆6千元的貸款。該署理二級康樂助理員因被告是其上司而拒絕其請求,惟被告繼續向他索取一筆2000元的貸款。而署理二級康樂助理員最終轉賬2000元至被告的銀行戶口,但被告從來沒有歸還任何款項。

 被告其後在2019年1月2日向署理二級康樂助理員索取另一筆數百元的貸款,遭對方即時拒絕;被告在6日後聲稱可協助署理二級康樂助理員獲取對其有利的員工評核報告,並向對方索取貸款數百元,但要求亦被拒絕。

 陸建勳同時被指於2018年8月向鯉魚門公園清潔承辦商一名清潔工人,索取及接受一筆5千元的貸款。他於2019年5月再向該清潔工人索取一筆數百元的貸款,但被對方拒絕。

 控方今日(10日)由控方大律師方漢權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梁敏悅協助。

[責任編輯:劉亞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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