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陳兆平等44人涉黑案日前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陳兆平被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5年,被告單位山西兆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被判處執行罰金1.08億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以來,以陳兆平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山西兆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和山西兆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為依託,勾結長治市高新區管委會原副主任被告人陳平、史家莊村村委原主任被告人王小明等人串通史家莊村村委和相關公職人員,通過有組織地實施一系列以強拆房屋、震懾村民、排除異己為目的的違法犯罪活動,以黑護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被凍結的公司資金高達24.09億元。
法院介紹,本案共涉54名被告人和1個被告單位,其中44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4人及被告單位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虛開發票犯罪,6人涉受賄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被告人陳平等6人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併罰,分別被判處12年至3年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相應的財產刑。
此外,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單位山西兆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發票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罰金人民幣1.0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