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肇始:醫生28日起可要求病人強制檢測

2020-11-26 12:38
來源:香港商報

 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26日表示,當局增設5間社區檢測中心,地點包括荔景、屯門、粉嶺、坑口及油塘。當局亦於周六起,在121間郵局派發每天共5000個樣本瓶。她稱27日政府會刊憲,賦權醫生可要求懷疑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人進行強制檢測,由今月28日至12月11日,為期14天。她再次呼籲市民應盡快進行檢測,以截斷更多傳播鏈。

 社區檢測中心增至9間

 陳肇始表示,早前當局公布會增設5間社區檢測中心,加上現有的4間社區檢測中心,總共會增至9間檢測中心。她介紹,荔景社區會堂於11月28日投入服務,屯門兆麟社區會堂和粉嶺和興社區會堂於11月29日投入服務,坑口社區會堂和油塘社區會堂於11月30日投入服務。她說,當局將於星期六開始在121間郵局派發每天共5000個樣本瓶,醫管局47所普通科門診診所亦會繼續派發樣本瓶。

 政府將於27日刊登公告,賦權醫生可以要求在臨牀判斷下懷疑感染新冠病毒的病人進行強制檢測,由11月28日至12月11日,為期14天。陳肇始說,局方早前已經與相關的醫療界別團體和組織會面,向他們介紹有關的法例要求及整體流程細節,私家醫生反應相當正面,亦會全面配合當局的工作。

 對於有徵狀的人,當局尊重私家醫生的臨牀判斷,病人向私家醫生提供接觸史,讓私家醫生可以評估是否需要進行檢測。她說:「如果醫生認為他們需要進行檢測便會發出檢測指示,病人亦須盡快交回樣本瓶以盡快進行檢測,如果病人真的確診便需要盡快隔離;如果病人沒有確診,可以確保他得到適當的治療。」

 料每日多做約萬個測試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已收到當局通知會在27日刊憲的安排。當局會向私家醫生提供強制檢測令的範本,列明要求病人在檢測令發出後2日內完成檢測,一星期內交回報告。如果病人未有如期完成檢測,違反強制檢測令,或會被罰款2000元;當局更可向違例人士發出強制檢測令,不從的可被罰款2.5萬元、監禁6個月。他說,若以全港約4000名私家醫生作推算,如每名醫生每天發出兩至三張檢測令,屆時每天會多做約一萬個病毒檢測。(記者戴合聲)

[責任編輯:岳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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