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2020-12-28 11:03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近日,山西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5起近期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具體如下:

 1. 臨汾市畜牧中心(市畜牧獸醫局)原黨組書記、主任(局長)張志宏私車公養問題。2016年12月至2019年12月,張志宏違規使用單位4張公務油卡在臨汾、上海、海南等地為其本人及親屬車輛加油,金額共計4.39萬餘元。其中,張志宏在2019年2月退休後,仍違規持有單位公務油卡並為個人車輛加油1.27萬元。2020年7月,張志宏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2. 呂梁市汾陽市老幹部局原局長孔憲泉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2017年、2018年春節期間,經孔憲泉批准,汾陽市老幹部局虛報慰問老幹部人數,藉機違規發放福利3.5萬餘元。2017年6月,以參與表彰優秀黨支部、優秀黨員為由,為老幹部活動中心工作人員發放福利。2020年9月,孔憲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 長治市公安局五馬分局清華派出所三級警長胡小兵酒後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11月22日,胡小兵酒後駕駛單位制式警車外出辦理私事,被群眾發現後報警,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8月,胡小兵受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

 4. 晉城市自來水公司工程建設部主任馮福成、萬通設計分公司經理李海霞、生產經營科科長張麗、設備科科長李瑞軍等4人違規接受宴請和旅遊安排問題。2017年10月,馮福成、李海霞、張麗、李瑞軍等4人赴江蘇常州、無錫考察項目期間,先後3次違規接受私營企業組織的宴請,並違規接受旅遊安排。2020年5月,李海霞、李瑞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6月,馮福成、張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 朔州市懷仁市吳家窯陶瓷廠廠長王根有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等問題。2017年9月,王根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公款報銷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購買手機費用,共計4000餘元;2017年至2018年,公款報銷應由其個人承擔的車輛維修費、燃油費等,共計8000餘元。2020年11月,王根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繳違紀所得。

[責任編輯:朱劍明]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