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與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表示,此次發布的司法解釋對照民法典等法律對民事案件案由進行了修改,重大修改體現在兩個方面:
①將民法典新增亮點制度增加到民事案件案由當中,比如:隨着網絡技術發展,個人信息被濫用問題日益嚴重,為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等規定,增加了「個人信息保護糾紛」案由。為及時制止嚴重侵害人格權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人格權,依照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增加了「申請人格權侵害禁令」案由。為了彰顯民法典的「綠色原則」,推動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專門增加了涉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部分具體案由。為了全面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專門增加了「未成年人保護民事公益訴訟」案由,配合修訂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施行。另外,我們還對照民法典增加了聲音保護、居住權、保理合同等幾十個案由。
②這次修改增加了第一級案由「特殊訴訟程序案件案由」,並在其項下增加了相應的「公益訴訟」、「第三人撤銷之訴」、「執行程序中的異議之訴」等案由,進一步完善了民事案件案由體系。
楊萬明表示,民法典施行後,最高人民法院將密切結合司法審判實踐,繼續研究細化民法典新增制度案由,形成更加全面、科學、系統貫徹實施民法典的民事案件案由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