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日(4日)表示,「社會福利署津助機構興趣班導師補助金計劃」(第三期)(「計劃III」)即日起接受申請,至3月31日截止,申請詳情已上載社署網頁。
「計劃III」是「防疫抗疫基金」在2020年12月獲通過的措施之一,旨在為成功申請「計劃I」及/或「計劃II」的興趣班導師,以及在2021年1月至4月期間受聘/曾協議受聘於社署津助機構營辦的津助福利服務單位,為服務使用者提供有關藝術、舞蹈、手工、體育等方面訓練,因當前疫情持續導致服務暫停而收入受損的每名合資格興趣班導師,提供一次過7500元的補助金,以進一步向他們提供支援及紓緩疫情為他們帶來的影響。
成功申請計劃(第一期)(「計劃I」)及/或(第二期)(「計劃II」)的興趣班導師將會收到有關「計劃III」的電話短訊通知,符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填妥申請表格,透過郵寄直接遞交社署;新申請人須經由相關的津助福利服務單位向社署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