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文
攬炒派策動、組織的所謂「初選」,公然以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施政、顛覆特區政府為目的,企圖上演港版「顏色革命」,既不是一場正常合法的選舉,而且從根本上更是利用選舉包裝奪權禍港行動。從2019年區議會選舉大批「黑暴」「港獨」分子成功「入閘」,到攬炒派企圖借立法會選舉奪權,都反映香港目前選舉制度存在漏洞。
香港選舉制度存漏洞
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規定的憲制秩序下,香港選舉必須有效落實「愛國愛港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的基本原則,絕對不能淪為攬炒派奪權亂港、危害國家安全的工具。這不但與基本法、「一國兩制」相違背,而且在全世界的議會也不會任由反政府反憲制者借選舉奪權。香港有必要及早改革選舉制度,完善更清晰的法律規範和制度約束,防範攬炒派利用選舉奪取香港管治權,把香港變成滲透顛覆國家的基地,以落實「愛國愛港者治港」的原則,選出真誠服務市民的議員,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戴耀廷提出的「真攬炒十步」以及反對派的「攬炒初選」,其主要策略就是通過選舉奪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從而控制立法會,以達到其攬炒、玉石俱焚的目的。戴耀廷等人囂張狂妄,揚言要通過選舉攬炒香港,不但視法律如無物,更視香港的選舉是其奪權亂港工具。
香港居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固然都受到基本法保障,但基本法卻沒有容許反對派利用選舉攬炒香港,以至鼓吹「自決」「港獨」的權利。恰恰相反,基本法開宗明義指出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
加強選舉門檻
在「一國兩制」之下的選舉制度,不但要體現選舉的公平、公正,更要體現「一國兩制」的政治規範和秩序,在具體操作上更要體現「愛國者治港,亂港者出局」的原則,不能讓反中亂港者通過選舉進入憲制,這是「一國兩制」下香港選舉的底線。香港選舉制度也必須充分體現有關原則,必須有利於維護國家統一、有利於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然而,回歸以來香港的選舉制度卻沒有嚴格把關,選舉門檻似有若無,對反中亂港者中門大開。反對派、攬炒派自恃手上有票,就可以堂而皇之在議會上胡作非為,甚至出現在立法會宣誓上辱華一幕,最終引來人大釋法DQ。
對於香港選舉制度的各種漏洞,當局一直未有正視,選舉委員會往往糾纏於一些旁枝末節,但對於如何改革選舉制度,以體現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初心,卻一直未有寸進。為了廣大香港市民的福祉,香港的選舉制度必須改革,與時並進。
一是確保立法會議員都是廣義的愛國者,在角色上可以是反對派,但卻不能違反憲制、逾越香港的政治界線。對此必須嚴格落實及執行「確認書」制度和宣誓制度,建議可成立一個專門審核參選人資格的委員會,用來審核參選人是否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同時,也要嚴格執行宣誓效忠制度,不容身懷異心者,損害國家安全、香港利益者進入議會。
二是確保亂港者出局,將亂港者、不遵守憲制者、勾結外國勢力者清除出議會,當中既要把好「入閘關」,亦要做好監察關。這些都需要全盤改革香港的選舉制度,包括對參選人的資格嚴格審核,設立嚴謹、有法律效力的宣誓制度,設立完善監察機制對不符合資格者果斷DQ等。
三是手處理「雙重效忠」的問題。唯有在選舉制度上全面築牢屏障,不給反中亂港者竊取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的可乘之機,才可以讓香港的選舉制度回歸基本法、「一國兩制」的初心,確保選出愛國愛港、真心誠意服務市民的從政者,讓選舉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