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赤琰
BNO是英國拋出來的玩意兒,在上世紀80年代初當中國決定收回香港主權而展開中英談判時,在香港的「英國屬土公民」(British Dependent Territories Citizens)約有370萬人,雖然這批人名為「英國公民」,但BDTC早就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失去了定居英國本土的權利,那是因為烏干達總理阿明下了逐客令,將所有該國的BDTC合法居住的權利取消,迫使數以百萬計的印度裔漏夜搭機搭船準備赴英定居,英國不想有大批印度裔湧入,也用24小時的時間在國會通過法令取消所有BDTC入境英國定居的權利。就使1971年開始,原有在英國定居的可照舊定居,否則一律當成外國人,連訪問也須申請「簽證」(VISA),移民更不必談。也打從1971年開始,香港的BDTC失去原有英國公民的權利,已在英國定居下來的,則不受影響。因此香港的BDTC在港英殖民地統治下,仍留在香港定居。英國也擔心一旦失去香港統治權,這批BDTC要怎樣處理,不得不有個交代了。其想出來的處理辦法竟是取消所有世界各地的BDTC,用BNO取代,當時香港擁有BDTC約八成以上,港人沒話說,BNO很快成為大英帝國唯一的「遺產」了!
BNO取代了BDTC,定居英國的權利一樣得不到。本來中國是可以效法烏干達的,收回主權後對所有BDTC下逐客令,中國沒那麼做是因為中國從來不承認「三條條約」,而且中國亦不承認「雙重國籍」,只要父母之中一人是中國人,其子女一概為中國公民,在國外如此,在港九新界三地更是如此。為了表示堅持這個國策,所有港人回國內探親或旅遊,一概須用「回鄉證」辦理入境手續。既然早已不承認BDTC,BNO也不例外。因此九七恢復主權後,中國對所有港人發予「特區護照」,持有這身份出國的港人,在外可以國民身份尋求中國庇護,在港也以國民身份對待,這樣的做法(頒予特區護照)不等於承認BNO的身份。
中國不承認BNO身份
最近英國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突然改變原先BNO沒有英國定居權的法律,改為可申請定居。這一改變對中國來說,意義不大,英國要訂立自己的國籍法是他們的事,反正中國早已不承認雙重國籍,至於在港持BNO的港人,他們要用BNO去英國定居,中國也會尊重他們的選擇,但他們的「特區護照」肯定會被註銷,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為了要確保沒有雙重國籍的模糊空間,特區政府便得想個辦法確認持「特區護照」的BNO是否已申請定居英國。是的話便相應地取消他們的中國國民身份,以免BNO鑽漏洞。只要堵住雙重國籍的漏洞,在港的BNO自會權衡自己的得失,其中一個必須考慮的得失是去了英國後,在港失去的未必能夠補償,尤其是享有高薪的公職人員,或者是專業人員,要想在英國找到類似的工作與待遇,可遇不可求,更嚴重的是他們在港的房產,少數BNO離境,對樓價的影響不大,一旦市場感受到會有大批BNO離境,哪怕是萬人或十萬人,都有可能出現樓價崩盤的後果,出現負資產,不但連丟下去的儲蓄血本無歸,一旦給銀行追債,逃也逃不掉!
近期有人主張採用先發制人的辦法,提出了各種建議反擊英國使出的BNO毒招,這想法大可不必,反正中國早已不承認雙重國籍。此時此刻,當中國經濟全球看好,英國還自求孤立,前途哪一邊看好,港人自有分寸,退一萬步來看,要是300多萬BNO一舉移民英國,不單害了英國,也害了BNO,是十足的「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