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日前發通告,要求現職公務員在4星期內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今日(18日)表示,公務員可以市民身份表達對政府的看法,但如果以公務員身份公開表達,除非與公務員薪酬褔利有關,否則要考慮會否令人誤會不支持政府施政。
聶德權今早出席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時說,公務員以市民身份表達意見的權利,是受基本法保障,認為他們針對個別政策表達意見是合理。而作為公務員團體,為會員捍衛利益及反映意見是合理,特別與薪酬待遇有關,個別公務員對有關議題有意見,並以合法途徑表達,亦是與公務員的身份符合。
但他指出,若公開以公務員身份表達意見,談論本身薪酬福利等以外的其他事情,便要考慮會否與公務員身份產生衝突,或令人誤會會否不支持政府施政等。但他強調仍要視乎實際情況,個別作評估及決定。
有議員認為,日前已解散的新公務員工會所做的行為,已違反《公務員守則》,關注當局會否追究。
聶德權稱,有公務員在過去一年多,做了懷疑違反《公務員守則》或政治中立的言行,當局正認真、嚴肅處理及跟進。他說,自修例風波開始後,有關參與違法公共活動的公務員,或收到投訴有公務員涉嫌違反規例等,當局亦正調查及跟進,並會認真及盡快處理。
至於在跟進行動期間,相關公務員可否繼續工作,聶德權指,會視乎每個部門的情況決定,主要的考慮是有關人員若繼續工作,會否對部門或政府構成影響。 對於已退休或離職的公務員,聶德權指盡忠職守的要求就不適用,但若不當行為是在職的時候,當局仍會處理。
他说,新公務員工會決定解散,是工會自己的事情,他相信公務員對簽署聲明承諾擁護《基本法》等,並不困難,因加入政府的,是理所當然要履行相關責任。聶德權續指,會待發信一個月後,若有人拒絕簽署再作跟進,包括提交拒絕聲明簽署的原因,並按機制處理個案。
聶德權否認推行公務員宣誓進程太急,因當局去年7月已向立法會提交建議,之後有與公務員團體諮詢和磋商,確保工作有序地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