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媒體1月18日報道,中共中央批准費高雲任江蘇省委常委。
內地媒體指,費高雲是江蘇省政府班子中最年輕的一位,他履新後成為江蘇省最年輕的省級常委。在2019年,費高雲曾因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被問責。
一年前因響水爆炸事故被問責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2018年1月,費高雲任江蘇省副省長,負責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路、人防、林業方面工作。分管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鐵路辦)、省人民防空辦公室、省林業局。
擔任江蘇省副省長一年多後,費高雲因江蘇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被問責。當時一起被問責的還有江蘇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樊金龍。
據新華社2019年11月報道,樊金龍作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對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督促不力,對江蘇響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費高雲作為先後分管、協管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代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省長,對全省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領導督促不力,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
最終,樊金龍被黨內警告,費高雲被政務記過。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的種類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其中,記過受處分的期間是12個月。
報道指,在爆炸事故發生後,費高雲曾多次強調安全生產問題。
費高雲簡歷
費高雲,男,1971年8月生,漢族,江蘇淮安人,大學學歷,公共管理碩士學位,1992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8月參加工作。
1989.09—1993.08 揚州工學院電子科學與工程系無線電技術專業學習
1993.08—1995.05 邗江縣施橋鎮團委副書記、書記
1995.05—1996.08 共青團邗江縣委副書記(1995.11主持工作)
1996.08—1999.05 共青團邗江縣委書記
1999.05—2000.11 邗江縣運西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0.11—2002.05 儀征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02.05—2004.12 儀征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2.03—2004.12南京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在職學習,獲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2004.12—2006.12 儀征市委常委、副市長,揚州化學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2003.05—2005.01兼任儀征市汽車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2005.06—2005.09揚州市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培訓班赴美國培訓)
2006.12—2007.01 儀征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7.01—2008.11 儀征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11—2011.07 儀征市委書記(其間:2009.10— 2011.07兼任揚州化學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2009.11—2010.01省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赴美國培訓)
2011.07—2012.05 南通市委常委、通州區委書記
2012.05—2012.09 南通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通州區委書記
2012.09—2013.02 南通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啟東市委書記
2013.02—2013.03 常州市委副書記
2013.03—2013.07 常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3.07—2014.01 常州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4.01—2017.02 常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7.02—2018.01 常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8.01—2018.02 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常州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8.02—2019.01 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常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01 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
現任江蘇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黨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屆省委委員,省十二屆、十三屆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