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2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党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胡問鳴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胡問鳴決定逮捕
2021-01-21 10:05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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