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有最新進展,公安已經結束偵查,移交檢察院。
賈宇作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今天上午,在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賈宇所作的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中,也專門提到此案——
2020年7月,郎某偷拍被害人谷某取快遞視頻後,夥同何某捏造微信聊天紀錄,編造谷某出軌快遞員的虛假情節,並將視頻和聊天紀錄截圖發到微信群,相關信息被大量轉發。
同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根據被害人谷某報案,決定對郎某、何某行政拘留9天。
同年10月26日,被害人谷某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於同年12月14日決定立案。期間,相關視頻材料進一步在網絡上傳播、發酵,案件情勢發生變化,郎某、何某的行為不僅損害被害人人格權,而且經網絡社會這個特定社會領域和區域得以迅速傳播,給廣大公眾造成不安全感,嚴重危害社會秩序。
同年12月25日,根據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建議,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對郎某、何某涉嫌誹謗罪立案偵查。
次日,被害人谷某到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撤回自訴。
2021年1月19日,該案移送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目前正在辦理中。
該案入選2020年度全國檢察機關十大法律監督案例。
賈宇表示,「該案是司法機關對普通民眾在網上受到侮辱誹謗以公訴程序查處的首起案件,是我省司法機關維護公民正當權益、落實民法典人格權保護的積極作為,也是我省司法機關通過辦案讓法律的原則規定得到體現,維護網絡秩序、維護社會秩序的自覺。」
他在報告中還提到,「新時代,網絡社會,誹謗犯罪成本必須加大,公民維權成本必須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