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深水埗民政事務處、深水埗警區和醫療輔助隊今日(29日)在深水埗6幢早前被納入強制檢測公告的大廈進行執法行動,而行動由早上約7時開始,至約10時30分結束。
政府表示深水埗大南街260至262號、355至357號、桂林街95號/基隆街359號、福榮街126至128號/欽州街96至98號、長沙灣道171號與元州街25至27號的居民被要求出示根據政府早前就該大廈發出的強制檢測公告期限內,曾接受新冠肺炎病毒檢測的檢測結果電話短訊或相關證明。政府還派員於該6幢大廈出入口查核住客的檢測證明,並到該等大廈內進行抽查,確認他們是否已按有關要求進行檢測。
政府指整個執法行動合共檢測逾220名居民的檢測報告,當中有14人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已向該等居民處定額罰款5,000元,並發出強制檢測令,要求他們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政府表示,不遵從強制檢測令即屬犯罪,並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政府不排除將來再次在該等大廈執法。
政府其後感謝大部分居民遵守強制檢測公告,共同抗疫;但政府在這次執法行動中亦發現有少數居民違反強制檢測公告,政府表示會繼續嚴格執法。
深水埗民政事務處也感謝警務處及醫療輔助隊的支持和合作,使這次執法行動能順利完成。政府明白執法過程可能引起一些居民的不便,但為了達致須檢必檢,小區「清零」,政府希望市民諒解。
政府人員在大廈進行家訪,抽查住客是否已經進行檢測。
政府人員在大廈抽查住客是否已經進行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