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認非法集結罪 同案古思堯不認罪

2021-01-29 16:26
來源:香港商報網

 正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搞事政棍古思堯,涉嫌參與攬炒派2019年10月5日在港島區發起的非法遊行,兩人早前被警方拘捕,並落案起訴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另被控當日違反《禁蒙面法》,案件今日(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黃之鋒承認兩罪,古思堯則不認罪。暫定3月23日審訊,而黃的判刑將留待古的案件裁決後一併處理。

 被告黃之鋒(24歲)及古思堯(74歲)同被控於2019年10月5日,在香港連同其他身份不詳者,在無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的集結。黃之鋒另被控同日在金鐘道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辨識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

 兩人現在均因其他案件服刑中,黃之鋒煽動及參與包圍警總罪成被判囚13個半月,黃預計今年8月22日刑滿出獄。

[責任編輯:鄭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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