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勞工協會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持續,清潔工人的工作量增加、染疫機會亦上升;但新冠肺炎至今並未納入《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可獲得補償的職業病,如僱主不承認為僱員因工感染,僱員則需要自行申索,過程費時耗力。
協會續指,外判清潔工若被列為密切接觸者,他們需要進行新冠肺炎病毒檢測,即使檢測結果為陰性仍須強制隔離,而工人在隔離期間無法上班,只能放無薪假;協會亦認為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寫出「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或讓他放取有薪假期」的呼籲力度不足,而政府轄下的外判服務合約都沒有相關規定,因此協會反問政府如何推動其他僱主跟隨。
協會還提到政府外判的清潔工人平均為60歲以上,但長者就是染疫的高危群組;還有不少清潔工人是少數族裔,以尼泊爾裔佔大多數,但他們因政府資訊常缺多種語言以致較難緊貼新冠肺炎疫情資訊。
協會引述它們接觸的尼泊爾裔清潔工反映,幾乎所有通告、工作指引均是中文,他們難以閱讀;工會亦了解佐敦油麻地區有至少7名任職政府外判的尼泊爾裔清潔工確診新冠肺炎,他們要停工住院,生計受到影響,亦未必能獲工傷賠償;至於受感染工友的密切接觸者,當中至少有5名亦任職政府外判清潔工。
協會其後促請政府作出3項措施,分別是規定政府外判合約下若因檢測及強制隔離而未能上班的員工,均不應扣薪;把新冠肺炎納入《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可獲得補償的職業病以及加入尼泊爾文作為通告及指引的指定語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