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2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她上星期是否曾單獨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見面,談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她回應指,有關指控並不成立,強調無行政長官會這樣做,指她與前任或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都無提及任何案件。
她說,與現任或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面是合法、適當及正常,不應被解讀為干預司法獨立,並指這說法是不能接受,任何行政長官也不會這樣做,強調雙方會面從沒有討論到任何案件。
林鄭又呼籲,不要過分解讀特首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正常會面,指她作為特首,有義務維護司法獨立,這也是《基本法》列明的法定職責。她說有需要與首席法官會面,討論有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的效率及運作等事宜,反問若雙方不會面,如何討論有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