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表示,署方透過跨境合作去偵破1宗非法從香港出口廢電線、鋁廢料、銅廢料到馬來西亞的個案,而涉案出口商「富勤國際環保資源有限公司」今日(2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並判處罰款2.8萬元。
環保署透露,它們在2020年10月接獲馬來西亞當局通報指一家香港出口商涉嫌非法出口廢物到當地,署方隨即進行調查,並得到馬來西亞當局協助蒐證,證實涉案出口商非法從香港出口一批共約23公噸報稱為「五金(Metal)」的廢電線、鋁廢料、銅廢料等廢物至馬來西亞,而環保署遂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出口商。
環保署發言人提醒從事廢料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受管制廢物。
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