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8時許,香港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進行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派員喬裝顧客搜查區內多個地點。
警員於花園街97號2個單位內,拘捕2名分別24歲及31歲的內地女子,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她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一百一十五章《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圖為資料圖)
3日晚8時許,香港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人員進行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派員喬裝顧客搜查區內多個地點。
警員於花園街97號2個單位內,拘捕2名分別24歲及31歲的內地女子,涉嫌非法入境、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及開辦業務,她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一百一十五章《入境條例》,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3年。(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