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欺詐和違反香港國安法正被還柙監房的亂港黑手黎智英,另涉及4宗未經批准集結的案件,包括他於去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組織、參與非法集結,該案今日(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
黎智英、胡志偉和黃之鋒3名被告目前分別還柙懲教署看管或在監獄服刑,他們將由囚車押解到法院應訊。
黎智英,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及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和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和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13人各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香港維多利亞公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在上述13名被告當中,除黎智英沒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餘12名被告另各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李卓人另再被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