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指兩人因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19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衛生署透露,第一宗個案涉及1名53歲男子,他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他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0年7月5日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19日)於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兩星期。
衛生署表示,第二宗個案涉及1名47歲女子,她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她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她在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2021年1月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她被控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19日)於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13日。
衛生署發言人指,截至今日(19日)共有112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萬元不等;發言人還提到署方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香港中通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