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放寬防疫措施,食肆負責人須確保食客進入食肆前用手機掃描「安心出行」場所二維碼或登記個人資料。在實施首日清晨約6時,一名21歲男食客在彩雲邨商場的麥當勞快餐店拒絕安裝該程式,亦不肯留下聯絡資料,並出手襲擊麥當勞職員後逃去。警方19日以涉嫌傷人拘捕一名21歲男子,男子現正保釋候查,警方會再作進一步調查。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案件主管何璋暉督察昨日交代案情表示,2月18日清晨6時45分,一名男子進入彩雲商場一間快餐店內購買食物期間,疑因不滿事先須以手提電話掃描「安心出行」二維碼,遂與餐廳職員發生爭執。該名男子突然將手中的手提電話擲向職員,令其左眼角受傷。男子其後逃去無蹤。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接手調查,經調查及情報分析,鎖定一名目標男子,並於19日傍晚時分,以「傷人」罪拘捕涉案男子,並在其住所檢取案發時所穿衣物以及一部手提電話。被捕男子現正保釋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
警方指被捕男子患精神病
何璋暉表示,被捕男子患有精神病,其持有的手機屬智能電話,可以安裝應用程式,惟事發時並沒有下載「安心出行」。當時職員要求男子安裝程式,雙方僅交談一至兩句,男子一度行開,未久就將手機擲向職員。
警方強調會全力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抗疫安排,對於與抗疫有關的任何違法行為,警方會嚴厲執法。警方亦提醒市民,根據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可處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