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網頁今日(22日)上載「消除有關香港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的誤解」文章,指出某些媒體對國家安全教育作毫無根據的指控,亦存有誤解,故作出澄清以釋公眾疑慮。
文章首先指出,特區政府實施國家安全教育合情合理合法,學校推行國家安全教育,亦是應有之責。無論是身為中國公民或香港居民,學生要盡公民義務守護國家安全和法治,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以維持社會長期繁榮安定。某些人士在接受其他國家推行其國家安全教育的同時,卻不接受在香港推行,實在是不折不扣的雙重標準。
當局認為,國家安全教育是國民教育一部分,應循序漸進從小培養。而培養學生的國民身份認同,一直是中小學教育的重要學習目標,本港學校課程(通過個別科目、跨課程德育和公民教育課題、全方位學習活動等),讓學生從小有機會循序漸進地對國家歷史、文化和發展,以及憲法和基本法有所理解。對於某些媒體渲染6歲兒童就要接受國安法教育的觀點,實有炒作之嫌,這確實是對當局課程框架的歪曲,
當局續指,沒有理由不能通過小學生熟悉的有趣活動、日常生活實例,以及最重要的是教師以身作則,進行國家安全教育。一些課題如國旗、國歌、大熊貓、長城;以及藉富趣味性的書法、藝術、文字、傳統節日和古代宏偉建築文物(如故宮)培養學生欣賞中華傳統文化及歷史,均已經蘊含在現行學校課程中,成為常用的教學題材。故此,絶不認同將國家安全教育惡意標籤為給幼兒洗腦或灌輸式教育。
整全的國家安全教育涵蓋國家安全的不同領域,從政治、軍事安全以至網絡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等方面。因此,香港的國家安全教育不應僅關注香港國安法,還應該包括其他不同領域。
此外,培養明辨性思考能力現見於學校課程,亦與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教育局自從在2001年改革課程以來,明辨慎思(或稱明辨性思考)能力一直是課程發展議會提倡的9種共通能力之一。由於假新聞、道聽途說或失實的指控可危害國家安全,實在有當務之急為學生提供更多機會及工具,提升他們明辨慎思的能力,當中重點為加強學生的資訊素養。
最後,文章點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並不存在任何爭議。這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所有香港居民的共同義務。學校應清楚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國民應盡的責任,當中不存在爭辯或妥協空間;同時應培養學生共同維護國家安全的觀念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