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明確學生睡眠時間要求。根據不同年齡段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初中生應達到9小時,高中生應達到8小時。學校、家庭及有關方面應共同努力,確保中小學生充足睡眠時間。
具體要求包括:
一、加強科學睡眠宣傳教育。各地各校要把科學睡眠宣傳教育納入課程教學體系、教師培訓內容和家校協同育人機制。
二、明確學生睡眠時間要求。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應達到10小時,初中生應達到9小時,高中生應達到8小時。
三、統籌安排學校作息時間。小學上午上課時間一般不早於8:20,中學一般不早於8:00;學校不得要求學生提前到校參加統一的教育教學活動,對於個別因家庭特殊情況提前到校學生,學校應提前開門、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課間休息和下午上課時間,有條件的地方和學校應保障學生必要的午休時間;寄宿制學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時間,確保學生達到規定睡眠時間要求。
四、防止學業過重擠占睡眠時間。中小學校要合理調控學生書面作業總量,使小學生在校內基本完成書面作業、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避免學生回家後作業時間過長。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不得以課前預習、課後鞏固、作業練習、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業。
五、合理安排學生就寢時間。小學生就寢時間一般不晚於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於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於23:00。線上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遊戲服務。
六、指導提高學生睡眠質量。教師要關注學生上課精神狀態,對睡眠不足的,要及時提醒學生並與家長溝通。指導學生統籌用好回家後時間,堅持勞逸結合、適度鍛煉。指導家長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就寢環境,確保學生身心放鬆、按時安靜就寢。
七、加強學生睡眠監測督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中小學生睡眠管理與指導工作,將學生睡眠狀況納入學生體質健康監測和教育質量評價監測體系。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把學生睡眠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督範圍和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各地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或網絡平台,暢通家長反映問題和意見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