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國家郵政局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對《郵件快件包裝管理辦法》進行解讀。3月12日起施行的《辦法》是國內首部關於快遞包裝治理的專項部門規章,圍繞郵件快件用什麼包、怎麼包、怎麼管三個關鍵問題,明確了制度設計和條款內容。
新聞發布會上,市場監管司副司長管愛光舉例說,在實際工作中,快遞企業的包裝操作規範已經能夠最大限度保障郵件安全,但是仍有不少用戶希望在包裝物上多纏幾圈膠带,如果企業達不到這些要求,用戶可能會以服務不好為由更換快遞公司。因此,管愛光呼籲:用戶不宜提出過多纏繞膠带的要求,因為如果膠带材料過多,難以做到源頭減量。
管愛光表示,《辦法》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聚焦規範郵政快遞領域包裝管理,注重系統設計和多方協同,從包裝的採購使用、包裝操作等環節,明確寄遞企業主體責任和法定義務,完善監管治理措施,明確法律責任,立足管用實用,對實踐中行之有效的監管方式予以固化,並實現了制度設計上的突破和創新。
管愛光強調,為了有效落實《辦法》規定做好過度包裝治理,郵政管理部門將推動出台《快遞業限制過度包裝要求》行業標準,結合行業實際進一步細化過度包裝的認定依據;並將在加強常態化監管的同時,於4月份正式啟動過度包裝專項治理,爭取利用一年的時間,有效遏制過度包裝等違法違規行為,初步構建防止過度包裝的長效工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