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晚(9日)表示,將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3月27日至4月9日曾身處元朗泰衡街10號大興大廈地下8-11及30號鋪萬寧的人士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檢測。
受檢人士若在2021年4月7日至9日已進行檢測,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提醒公眾,政府早前已發出強制檢測公告,要求所有密切接觸者的同住成員接受強制檢測。任何人士若曾與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22條接受檢疫的人士(下稱「受檢疫人士」),在其檢疫開始之日或該日之前的14天居於同一居所,並且於該受檢疫人士完成檢疫前得知有關檢疫,便須在得知受檢疫人士須接受檢疫後的兩天內接受檢測,並在接受檢測後的三天內,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ct@csb.gov.hk)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
政府明日(10日)會在屯門蝴蝶灣社區中心增設流動採樣站,服務對象為所有市民。由明日(10日)起,位於屯門山景邨景富樓對出有蓋操場的流動採樣站會改設於山景邨景富樓對出籃球場,並開放予山景邨所有座數的居民及工作人員進行檢測。
位於沙田公園的流動採樣站會延長服務日期至4月16日(星期五)。位於中環愛丁堡廣場、黃大仙廣場、荃灣沙咀道遊樂場、元朗安興遊樂場、天水圍天瑞體育館、屯門建生社區會堂及東涌北公園的流動採樣站均會延長服務日期至4月18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