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指因1名僱員違反《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而作出檢控,沙田裁判法院今日(9日)判處該僱員監禁兩星期。
勞工處透露檢控涉及1宗在2019年2月10日發生的致命意外,一部裝有升降工作台之貨車沿大埔南華莆鄉村道路行駛以進行街燈清潔工作,工作台保持在升起位置,期間工作台碰撞到附近架空電纜而變形;1名逗留在該工作台上的工人被變形工作台夾著,頭部嚴重受傷,並於同日(2019年2月10日)死亡。
勞工處引述有關條文規定工作中僱員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範圍內照顧在其工作地點並有可能因其在工作中的作為或不作為而受影響之人;該監禁刑期與該名僱員因在同一宗致命意外被定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控罪之監禁刑期同期執行。
勞工處發言人指處方絕不容忍任何不遵從《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規定所作出的違法行為,並會竭盡所能將違例者繩之以法。(圖為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