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11日電 題:專訪陳弘毅:完善選舉制度後料香港將湧現新面孔參政
「我估計將來會有一些新的參選人士,不是現在傳統的建制派,也不是現有的所謂泛民主派成員,但是他有意參政,以後這些人的機會比以前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近日就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如是說。
在陳弘毅眼中,今後將湧現一批新的參政人士加入特區政府或特區立法會或是今次完善選舉制度為香港帶來的其中一項重要影響。「因為以前香港社會非常政治化,所以任何支持政府或者同政府合作的人士都會受到一些攻擊。」陳弘毅分析認為,完善後的選舉制度將吸引部分因原來泛政治化環境而卻步的人士,這些人或許不習慣或不適合參與直接選舉,但他們也有服務香港社會的意願。
進一步分析,陳弘毅認為立法會「肯定會有相當數目的新人」。首先,立法會議席增加至90席;原來參與地區直選的人士部分或不再參政,肯定有很多空缺需填補;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產生的40席相信也有相當比例為新人。特區政府方面,若政治環境得以明顯改善,候任特首招募較為理想人士成為政治委任官員也將較過往容易。
實際上過去幾年的香港社會不僅泛政治化,行政與立法機關也出現了「對抗式的政治」,無法體現香港基本法起草時希望行政與立法機關既互相制衡又互相合作配合的基本原則,這是陳弘毅看來是次中央出手完善選舉制度的原因之一。他還表示,原有選舉制度已不能體現「愛國者治港」和行政主導原則,因此完善選舉制度是為實施上述原則提供足夠的制度保障。
他指出,原有的特區選舉制度設計於上世紀80年代,當時的香港沒有任何直接選舉經驗,無法預測香港回歸20多年後選舉政治的實際運作情況。如今完善選舉制度彌補了當時制度設計的不足之處,包括改變思路重新構建和賦權選委會,以保證立法會功能組別和地區直選選出的議員均是愛國愛港人士。
陳弘毅認為,選委會的界別和人數增加,擴大了愛國愛港力量的參與,同時增加了社會基層和地區人士,補足了原有選委會某些不足。選委會既選行政長官又會產生40名立法會議員,將一定程度保證立法會有較多議員支持行政長官,並為特區政府施政提出建設性意見,改變過往為反而反或逢中必反的情況,讓行政立法保持合作和配合關係。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香港特區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委)負責審查並確認選委會委員候選人和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陳弘毅認同資審委成員主要由特區政府官員擔任,因為此項工作原本亦由屬於政府官員的選舉主任承擔,官員可保證工作過程較符合政府運作的一般原則,若由其他社會人士擔任他們將面對較大壓力,再者資審委今後或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機密材料,由官員擔任是較為合適的。
「審查標準是由法律來規定的。」陳弘毅表示,現有法律已經要求立法會參選人須擁護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2016年選舉主任曾以這項要求否決部分人士的參選資格,將來這條標準線繼續適用,隨着特區政府提交的有關公職人員宣誓要求的法案獲得通過,有關標準將更為詳細,例如負面清單內的行為將被視為不符合擁護和效忠要求。而諸如參選人是否香港永久居民、犯罪和破產紀錄等客觀事實亦屬於資格審查範圍。
陳弘毅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後,香港對參政人士的資格審查將較為嚴格。「我覺得以後被否決參選資格的人不一定比以前多。」他說,因為未來參選立法會須在選委會每個界別取得兩名委員的提名,相信絕大部分獲足夠提名者都會符合參選資格。他還指出,將來參選特首和立法會議員都須在五個界別獲得提名,這體現了均衡參與原則,保證參選人可較為全面地反映香港社會各界的利益。
展望將來,陳弘毅表示,完善選舉制度本身不能夠保證將來會出現好政策解決香港現存的各種問題,但此舉已經排除了部分妨礙香港有效管治的因素。未來的特區政府能否提升管治能力,既要靠特區政府在某些領域爭取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亦要靠特區政府進行自我完善並加強與坊間智庫合作等,以制定出真正可解決問題的政策和措施。(圖源: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