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10日)晚接受央視《新聞1+1》節目訪問時表示,特區政府很快會與廣東和深圳簽署加強本港公務員培訓事宜,讓兩地公務員互換「掛職」。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上月在立法會透露,正與內地部門商討加強香港公務員培訓,包括讓公務員到內地單位「掛職」一段時間,以便觀察學習,並指未來亦希望引入規定,要求公務員必須在3年試用期修畢內地培訓課程,才獲長期聘用。林鄭透露,特區政府過去以來一直都有這個計劃,而現時亦將重點放在大灣區,她透露特區政府很快會與廣東和深圳簽署相關事宜,讓兩地公務員互換「掛職」,促使他們更加了解兩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