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鄉郊代表選舉選民登記今日展開

2021-05-13 14:54
來源:香港商報網

 2021年鄉郊代表選舉的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展開,民政事務總署呼籲尚未登記為鄉郊代表選舉選民的合資格人士,請於7月16日或之前遞交登記申請,以便其登記資料可被納入今年8月發表的臨時選民登記冊。

 鄉郊代表分為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和街坊代表三類。原居民代表是由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選出,代表所屬鄉村的原居民就村內事務反映意見,以及處理與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及傳統生活方式有關的事務;居民代表則由在現有鄉村居住的居民(包括原居民及非原居民)選出,代表該村的居民就該村事務反映意見;而街坊代表是由在墟鎮(長洲/坪洲)居住的居民選出,代表該墟鎮的居民就該墟鎮事務反映意見。

 民政總署發言人表示,由於原居民代表、居民代表和街坊代表選舉的選民登記資格各有不同,申請人在登記前必須先清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有關資格。凡年滿18歲,並持有認可身份證明文件的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均可登記成為原居鄉村/共有代表鄉村原居民代表選舉的選民。

 而居民代表選舉和街坊代表選舉的選民,則必須是年滿18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並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的3年內,一直是該現有鄉村或墟鎮的居民,並以該鄉村或墟鎮內的住址為其主要住址,而主要住址是指其唯一或主要家居的居住地方的地址。

 原居民、其配偶或尚存配偶,如在緊接申請登記為選民當日之前的3年內,一直在現有鄉村或墟鎮居住並符合相關選舉的選民資格,他們可同時遞交兩份選民登記表格,分別登記為原居民代表選舉和居民代表選舉或街坊代表選舉的選民。

 發言人強調,居民代表選舉或街坊代表選舉的登記選民,如已不再在其登記居住的鄉村/墟鎮居住,或在有關鄉村/墟鎮的住址已不再是其主要住址,便不再符合資格登記為選民,有關人士如在選舉中投票,即屬違法。

[責任編輯:鄭嬋娟]
香港商報版權作品,轉載須註明出處。
相關新聞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