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參與九龍灣非法集結 6被告非法集結罪成

2021-05-22 12:16
來源:香港商報網

 10人涉於2019年12月28日參與九龍灣德福廣場非法集結,被控襲警罪及非法集結罪,其中2名被告已承認襲警罪。裁判官屈麗雯今日(2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裁定其中6人非法集結罪成,其餘4人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被告依次為16歲學生、楊傑朗(21歲)、麥梓希(17歲)、丘澤(17歲)、16 歲學生、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17歲)、劉家浩(23歲)及林志鑫(20歲)。他們同被控於去年12月28日,在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另外,2名15歲學生、楊傑朗、麥梓希及丘澤,分別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警長X、警員Y及Z。

 楊傑朗及16歲的第5被告承認一項襲警罪;16歲學生、麥梓希、丘澤、16歲學生、劉家浩、林志鑫今日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成;楊傑朗、16歲學生、15歲學生、李偉鴻則被裁定一項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另外,16歲首被告、第三被告麥梓希、16歲第五被告,要求判刑前就控方呈堂的截圖證物作覆核,裁判官押後覆核申請至6月15日處理。

 第二被告楊傑朗、第四被告丘澤、第九被告劉家浩押後至6月4日下午2時半判刑,以待為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為丘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報告,為劉索取勞教中心報告,3人期間需還柙候判。

 裁判官考慮第十被告林志鑫已還柙118日,近乎完成約6個月監禁,考慮辯方求情、林案發時在場、沒有證據顯示林有做任何加重刑責的行為,故判林即時監禁4個月,讓林毋須重返監倉,即時釋放。

[責任編輯:蔣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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